2011年山东省曹县事业单位招聘84名简章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1、专业类: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2、综合类: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笔试时限9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县直事业岗位笔试时间:公共基础知识(行测)2011年8月22日上午8:30-10:00,专业知识(申论) 2011年8月22日上午10:30-12:00;
乡镇办事处事业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11年8月23日上午8:30-10:00,申论 2011年8月23日上午10:30-12: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结束后,由县人社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的人员成绩计算办法:
1、专业类: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加分分数;
2、综合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加分分数。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合计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现场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70元。
2011年8月26日领取面试通知,8月28日报考县直事业岗位的考生开始面试,8月30日报考乡镇办事处事业岗位的考生开始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由县人社局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计算办法:1、专业类:(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成绩×60%+加分分数)×50%+面试成绩×50%;2、综合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加分分数)×50%+面试成绩×50%。
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政策性加分考生优先、其次按笔试成绩、第三按面试成绩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将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依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考核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
体检标准按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从进入考核范围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招聘计划等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曹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县直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2011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含择业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县人社局将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本招考简章由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1)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曹县2011年公开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0-3239506 3652529 13563889900 13869744530
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