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统一组织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
七、招聘步骤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8月15日9时至8月19日16时。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进行网上申报,填写《2011年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按规定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和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卫生局、人社局负责,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进行。各市要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要求,及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须在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在网审时注明理由;对因填报信息不全的审核拒绝的,应要求报考者补充后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对咨询有关招聘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需作出规范性解答。8月20日16时前,各市完成所有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请于8月16日9时起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予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8月19日24时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2011年8月15日9时-2011年8月21日12时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个人报名界面,依据系统提示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进行网上缴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名。
(四)报名确认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招聘特殊紧缺专业人员或招聘执业医师、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医药类本科学历者,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人社厅、卫生厅批准后可予开考。
各市人社局、卫生局于8月22日16时前向省人社厅、卫生厅报告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计划的取消、核减或申请保留意见。经省人社厅、卫生厅审核后,于8月23日9时前分别在两厅网站发布岗位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公告。所有报考人员务必于8月23日9时起登录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网站查询招聘岗位计划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公告,进行报名确认。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3日11时至17时改报其他岗位。
各市在8月23日24时前完成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各市全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省人社厅、卫生厅报告最终被取消岗位的已缴费人员信息,按规定要求统一退还报名费用。
2011年 8月30日9时至2011年9月2日24时之间,应聘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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