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阳信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八、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对应一个用人单位的职位按照考试人员所报职位确定聘用单位,对应多个用人单位的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并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凭该通知书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九、纪律
报考人员应亲自填写《阳信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签名承诺提交的报考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中,如有无理取闹、干扰工作秩序和工作程序、侮辱、谩骂工作人员等不道德行为,一律认定为道德品质不合格,不予录取。
对弄虚作假或有违纪舞弊行为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本县内所有人事考试,同时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其他
以上各项程序结果均在阳信政府网、阳信人才网及县人保局公示栏公示。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以上公示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参考书,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十一、本简章由阳信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阳信县人才服务中心 8233599
监督电话: 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 8232751
阳信县编委办公室 8232118
阳信县监察局 8231781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221208
附件1:阳信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附件2:阳信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
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
阳信县编委办公室
阳 信 县 监 察 局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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