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广东南沙区中宣部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参加资格复核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及学历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详细简历,1寸免冠近照3张以及现工作单位出示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应证件及材料。
(三)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对本职工作和本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公布(http://www.nsrs.gov.cn)。
(四)有关说明。
1、应聘者在报名时请认真对照应聘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如在面试前资格验证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数1:5比例,才准予开考;
3、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考核
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现实表现以及计生情况等进行考核。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十、注意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及南沙区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文化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南沙区人社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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