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山东莒南县机关事业单位考录人员简章
5、实地调研。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实地调研人员。调研成绩实行100分制,占总成绩的40%。实地调研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根据笔试、面试和实地调研成绩,按拟录用人员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成绩实行100分制,占总成绩的10%。
7、体检。按有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公示。经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以上笔试、面试、实地调研、考察环节的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出现相同情况的,以笔试成绩分数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9、试用。公示期满,对不影响录用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到拟录用单位工作,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
10、试用期满考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试用期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
11、录用。对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不合格的,由原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四、其他
1、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反考选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考选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考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参加考选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干部科7212548;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7399809-815
附件:
1、《2011年莒南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计划表》
2、《莒南县公开考选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莒南县委组织部
莒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