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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省肥城市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2011-08-10 11:38  |  国家公务员网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3、说课。根据报考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说课人员。对进入说课范围的人员再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说课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等额递补。复审通过后,说课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说课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说课。说课考务费70元。说课成绩满分100分。说课内容为相应学科的小学现行教材(报考政治、历史、地理考生说课内容为思品与社会学科,报考物理、化学、生物考生说课内容为科学学科,其余考生按所报学科说课)。说课评委异地聘请,说课次序和课题抽签确定。依据笔试成绩占60%、说课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如果同一招聘学科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第一特困生、第二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顺序确定。

  4、审查档案。对确定的体检和考核人员调档审查,若发现提供材料与档案不符或有违法记录的,取消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体检与考核。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体检合格标准),并对入选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严格审查档案。体检和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体检与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报名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选岗。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报考学科和需求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8、录用。选岗后,由教育局推荐到选择单位聘用。被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用期12个月,聘期为三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聘用,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市编办出具编制手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聘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4日至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肥城市教师进修学校

  考试时间:2011年8月20日上午8:30—11:00

  考试地点:在新城设置,具体地点在准考说课证上注明。

  说课时间:2011年8月24日。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321250718764856319

  五、组织领导

  整个教师招聘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进行,由市纪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在教育局设教师招聘办公室。市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简章》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肥城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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