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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济宁市中区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员简章

2011-08-10 16:53  |  济宁市人保局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1、考试采用笔试(闭卷)的形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命题。试卷满分2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知识100分。

  报考教师岗位的,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专业知识考试按中学、小学、幼儿园分学科单独命题,重点考查所报学科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

  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医风医德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法、执业医师法)。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

  2、考试结束后,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上公示。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同一个计划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按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报考二中教师岗位、区人民医院临床医学岗位和口腔医院口腔医学岗位的,进入考核、体检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教育、卫生其他研究生报考岗位的最低成绩。

  考核内容包括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体检过程中弃权、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且报考资格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整个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电话、举报电话:2165176,专门受理公开招聘工作的咨询、举报,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对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关键环节重点监督。对报考人员一经发现有作弊行为,一律取消参加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被聘用人员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点击下载

  2011年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xls

  2011年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济宁市市中区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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