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山东潍坊市峡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46名简章
(三)面试(试讲)
面试(试讲)时间:2011年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面试(试讲)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峡山水库管理局岗位的人员,参加面试;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参加试讲。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或试讲人员,面试或试讲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五、聘用办法
(一)确定初选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报考教师岗位的,根据岗位聘用计划数和学历要求,分配教师岗位高中学段(大学及以上学历)、初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学段(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对符合学段学历要求人数达不到聘用计划数量的,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确定核减、调整或取消聘用计划。
(二)体检、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并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区政治工作部组织人员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区政治工作部报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确定是否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录取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分配工作单位,由区政治工作部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录用为教师岗位的,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订不低于三年的聘用合同。
六、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并做出综合评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监督电话:0536-7730017;7730018
附:【点击下载】
1、《峡山水库管理局岗位需求计划》
2、《教师岗位需求计划》
3、《乘车路线》
潍坊市峡山区公开招考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