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湖南林业科学院招聘9名专业技术人员方案(2)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林业科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四)考试方式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原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为林业基础知识、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英语和写作能力等。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采取结构化方式,辅以专业知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及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
党群人事处联系电话:0731-85578701邮编:410004
湖南省林业科学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文中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湖南省林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湖南省林业科学院公开招聘科研成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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