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3)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程序及标准均遵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七)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经相关部门会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网站和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需说明的问题
1.招聘工作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gdqy.edu.cn,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61230818(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6123081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七、本公告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内人员计划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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