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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新疆喀什麦盖提县事业单位招聘93人简章(3)

A+ A- 2011-08-23 10:56  |  喀什人事人才网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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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笔试、评分及成绩汇总

  (一)笔试时间:9月3日-4日。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注意事项,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准考证参加笔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二)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含近期时事政治)综合试卷(150分钟,满分100分)。

  (三)评分:笔试成绩经汇总后公示5天,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确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笔试加分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或以证书为准,加5分;

  2、参加自治区“一村一社区一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志愿者需提供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加5分;

  3、“三支一扶”期满人员且考核合格的在疆高校毕业生报考加5分,须提供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

  4、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10分。;

  5、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干部配偶报名加5分。

  6、根据新政办发[2010]109号文件中第十七条中规定:“在公益性岗位就业二年以上的人员,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应聘时,可视同经过基层锻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结合我县实际,由用人单位出具在该岗位连续就业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及考核良好以上证明的加2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六、面试。(2011年9月10日-11日)

  (一)面试入闱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10人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招聘11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

  在笔试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岗位未入闱的,自愿调剂的考生可按笔试成绩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调剂递补到其它没有人员入闱的空缺岗位。对报考岗位已有入闱人员的不再调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人员。

  (二)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须持《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籍档案和招考岗位条件及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干部的配偶须提供选派干部单位证明和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三)面试要求:面试人员在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进行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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