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新疆喀什麦盖提县事业单位招聘93人简章(4)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用人单位对招聘岗位有特别要求的,按岗位要求测算总成绩。
八、体检。(2011年9月19日-20日)由县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疗机构负责。
参加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面试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医院由考试领导小组抽签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务必提前1天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道。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政审、公示及聘用。(2011年9月28之前完成)
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时考生须携带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情况证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政审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含个人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到麦盖提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合同认定手续。
十、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1、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招考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麦盖提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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