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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省科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2011-08-25 09:47  |  山东人社网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查结果报院人事处批准后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四)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按通过资格审核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水平、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如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该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核

  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由各招聘单位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在省级医院进行,不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省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院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核准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12个月,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省科学院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山东省科学院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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