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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省教育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1-08-25 09:52  |  山东人社局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山东省教学研究室、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招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招聘中级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法规和教育理论知识以及应聘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不指定应试复习用书。

  2.面试。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中级岗位的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线(60分)以上按1:3的比例确定,如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过线人员确定。山东省教学研究室、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招高级岗位,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即可参加面试。

  根据岗位和专业要求组织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应聘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方面的情况。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中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山东省教学研究室、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高级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考核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行考核、体检工作。按招聘岗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如参加考核、体检的人员不合格,则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安排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并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后,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省教育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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