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疆乌鲁木齐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
一、招聘政策
(一)《简章》、招聘岗位可在哪些网站查询?
乌鲁木齐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wlmqsrsj.gov.cn)
乌鲁木齐人事人才网站(http://www.wlmqrc.com)
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wlmqrsks.com)
提醒考生注意:要经常登录上述网站(以乌鲁木齐市人事局网站为主要信息发布网站),便于及时知晓相关信息,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招聘工作。
(二)本次招聘的对象有哪些?
《简章》规定:“具有与招聘岗位相符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的人员户籍不限,其他仅限乌鲁木齐户籍。”
提醒考生注意:参照2011年自治区公务员招录的做法,在乌大中专院校集体户不能视为乌鲁木齐户籍。
下列人员可视为乌鲁木齐户籍:
乌鲁木齐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具有乌鲁木齐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
驻乌部队随军配偶和子女;
符合留乌条件且尚未安置的退役士兵或转业士官;
在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国家、自治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近3年来已被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
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近3年来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含社区)招聘考试弄虚作假的;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简章》和招聘岗位中的学历怎样认定?
《简章》规定:“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简章》还规定:“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岗位表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经过参加国家统一普通高考入学的毕业生,不含各类成人教育学历的毕业生。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须于资格审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已经毕业但因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而不能领取毕业证书的人员,报考时必须提供原所在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毕业证复印件和助学贷款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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