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新疆克拉玛依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市、区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克拉玛依市常驻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服从组织分配,具有为人民服务思想和良好职业道德;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所学专业对口,性别、族别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招聘专业和人数
计划招聘66人。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招聘专业详见“2011年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费用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报考人员于2011年8月27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下同)至9月13日下午17:00,严格按照本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方法:
1、登录克拉玛依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网站(http://www.syshrc.com,下同);
2、认真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4、传送电子照片(证件照JPG规格);
5、查询报名确认结果;
6、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1份,资格审查时携带。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通过的报考者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于9月14日--15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到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和笔试费。
(三)有关费用
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40元,共计55元。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费40元。对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可以减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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