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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沾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2011-08-30 11:22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取得面试、试讲资格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有: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或教育部网站下载的学历认证材料)、身份证、户籍证明(海外留学人员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教师资格证等)。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在职应聘的进入考核阶段时提供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的介绍信)。

  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取得面试(试讲)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试讲)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并交两张同底版照片领取面试(试讲)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六、面试(试讲)

  面试和试讲均采用百分制计分,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部门按教育岗位、卫生岗位、公安岗位和综合类岗位分别组织实施。

  报考教师岗位的进行试讲,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环节组织、板书、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教态、仪表等;学前教育岗位包括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说课60分,专业技能测试40分,技能测试的内容为简笔画或视唱(任选其一)。报考卫生岗位的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掌握的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其他岗位的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和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试讲)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七、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如招用计划中出现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的,报考人员总成绩不能低于相关岗位(教育岗位为同学段)入围考核体检人员的最低分,否则取消考核体检资格。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考核。考核主要是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2、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

  八、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选择具体岗位。

  新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 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委托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中,如有无理取闹、干扰工作秩序和工作程序、侮辱、谩骂工作人员等不道德行为,一律认定为道德品质不合格,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或有违纪舞弊行为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本县内所有人事考试,同时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其他

  以上各项程序结果均在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以上公示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参考书,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7810179

  沾化县教育局:0543-7324327

  沾化县卫生局:0543-2170386

  监督电话:沾化县监察局:0543-7810333

  中共沾化县委组织部

  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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