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山东省青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相同职位(专业)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每人交纳面试费70元。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3、总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确定后,按成绩高低确定各专业考试名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学历高低、笔试成绩高低、年龄小大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核
考试名次确定后,按相同职位(专业)统一录取的原则,根据名次及各专业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因体检、考核人员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分别按相同职位(专业)报考人员考试名次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由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录取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计划分职位(专业)择优录取。按各专业考试名次,由考生本人依次挑选工作单位。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的初录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须同聘用单位签订服务期不低于五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信息公布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总成绩及初录人员等有关事宜及时在青州人事人才网(www.qzrsj.gov.cn)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随时登陆查询。
以上意见由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