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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

A+ A- 2011-09-15 09:28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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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要求。

  (1)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广播电视台(201114、201115)岗位,面试时加试上镜。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限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上报公示

  英吉沙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总成绩、体检等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招聘人选,经招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报喀什地区人事局,并在喀什人事人才网站、英吉沙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办法》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规定到地区人事部门办理合同认定手续。新招聘人员聘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

  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在招聘单位服务期为6年,服务期满方可跨县流动。

  (九)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和福利待遇。

  (十)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1、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招考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十一)招考信息发布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喀什人事人才网(http://www.ksrsrc.gov.cn、英吉沙县政府网(http://www.yjs.gov.cn/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英吉沙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三)报名和咨询电话

  报名电话及联系方式:

  英吉沙县人力资源市场0998—3625667

  联系人:朱庆生、张哨

  监督电话:

  英吉沙县纪委办公室0998-3622371

  附件:2011年喀什地区英吉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报名表、政审表

2011年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笔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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