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贵州省施秉县事业单位招聘47名工作人员公告(3)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笔试成绩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报考比例在1:3及以上的岗位,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分数为60分及以上的,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本次面试当日所有考生(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
报考比例在1:3及以上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含直接入闱面试,但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2)的,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本次面试当日所有考生(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次面试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施秉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在施秉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播音与主持、新闻采编及旅游管理职位的面试工作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具体组织实施,幼儿教师职位的面试由县教育和科技局具体组织实施;其他职位的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一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在1:3以下(不含1:3)的,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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