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贵州镇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0名(2)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7日—1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书)、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市所属单位还需出具县市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同时持服务证书或县级以上团委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须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 “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预先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镇远县门户网(http://www.zhenyuan.gov.cn)下载《镇远县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镇远县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名时交已填写好的《镇远县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4、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按招聘职位序号及专业进行报名,待政审考察合格后,按报考职位序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遇考生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岗位)。考试的方式方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①某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在1:1以内的,报考人员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的,采取考核考察选拔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但拟聘用人选在校所有学科的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成绩单上学科成绩未标明成绩的,按优85分,良和中75分,及格60分计;补考合格的学科均以60分计),如报考人员学历低于大学专科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②某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在1:3以下(不含1:3)的,报考人员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的,不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该职位报考人员学历既有大学专科又有中专或全部为中专的,则该职位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③如某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超过1:3以上的(含1:3),需进行笔试,再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需进行笔试考生的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1年10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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