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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烟台福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1-10-12 10:27  |  半岛制造业人才网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二)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亲笔填写的《福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网上下载并填写)、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有关人员还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在职人员须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其中,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还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

  2、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3、硕士研究生(本硕连读除外)须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招考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本人档案未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管理的,不认可其岗位工作年限。

  5、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任何岗位均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7、驻烟台市区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分。在报名时须出具在烟台市区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注明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性质及所在地)、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的随军报告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它事项

  1、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只按分值高的项目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http://www.fsrc.gov.cn)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招聘计划调剂到非定向招聘岗位,调剂岗位报考人员按规定加分。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3、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册、招聘岗位取消核减情况以及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http://www.fsrc.gov.cn)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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