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山东烟台福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五、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报考人员在没有征得体检主管机关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由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http://www.fsrc.gov.cn)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按岗位专业分类、一个岗位专业内由组织统一确定分配去向的方式进行,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分配去向确定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动、派遣手续,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356275(区人才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535-6356279
笔试、面试成绩查询网站和进入面试范围、体检考核范围公示网站:半岛制造业人才网(http://www.fsrc.gov.cn)
附件: 【点击下载查看】
1、2011年福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2011年福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