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东兴柔性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简章(2)
四、招聘人才的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2011年10月)
1、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专业类别,不得重报;
(2)报名时间:2011年10月8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工作日)止;
(3)报名地点: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与人才流动开发股(东兴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邮编:538100;
(4)联系人:李昌赟、邓丹瑜;
(5)联系电话:0770-7650078,传真:0770-6260036;
(6)报名要求:
①方式: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可向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与人才流动开发股索取,也可从东兴市人力资源网下载(网址http://www.dxrl.com/)。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个人档案委托管理单位证明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各种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近期小2寸蓝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通过信函、传真报名的,以寄出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如报名时不能提供报考材料原件,须最迟于开考前3天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到市公开柔性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逾期未交材料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③凡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④报名考试收费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免笔试人员经资格审查后,报名考试收费6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元。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桂价费【2010】269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种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登记和参加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要一致。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
准考证发放时间:待定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东兴市人力资源网上公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到市公开柔性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及因报考专业类别人数不足而不能参加考试者退还报名考试费,自愿放弃考试者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为确保招聘人才的质量,各招考专业类别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专业类别才予开考,无人报考或通过递减计划招聘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须报市公开柔性招聘急需紧缺人才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考。
(二)考试(2011年11月-12月)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市公开柔性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并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命题。
1、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的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综合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各专业类别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dxrl.com/)上予以公布。如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一专业类别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比例不达到1:3的,报市公开柔性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考。报考本简章第一大点第(二)点10个专业类别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成绩。
(3)面试时间。拟定于2011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将在东兴人力资源网上予以公布)。
(三)考察与体检(2011年12月下旬)
面试结束后,由市公开柔性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的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免笔试的报考人员依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专业类别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并在东兴市人力资源网予以公布。
1、考察
市公开柔性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派出考察组,按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聘用专业类别要求,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人事档案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和廉洁、计生等方面表现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全面分析,实事求是,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予以评价,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专业类别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
由市公开柔性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和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标准进行。
接受体检的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质疑的,允许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组织人社部门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将被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的所有招聘考试。
(四)公示及聘用(2012年1月)
采取公榜和在东兴市人力资源网上发布等方式公示拟聘用人选基本情况,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市公开柔性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聘用合同,报人社部门鉴证备案。
公示期间若有群众举报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属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或签订聘用合同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出现上述情况,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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