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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通知

2011-10-20 16:41  |  福山人事网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笔 试 考 场 须 知

   一、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考试中须将两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备检验。

  二、本次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个科目同场考试,中间不休息。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共有试卷和答题卡两份材料,请将答案用2B铅笔统一涂写在答题卡上(准考证号必须靠右涂写),写在试卷上的答案无效。综合写作科目只有一份材料,请使用钢笔或碳素笔答题即可。考生须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2B铅笔、钢笔或碳素笔、橡皮、铅笔刀),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三、考生答卷前,须在试卷及答题卡的指定位置正规填写好姓名、报考岗位和准考证号等指定内容,不得遗漏。凡经涂改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试卷,以及在指定位置外填写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

  四、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若发现试题字迹不清或卷面残损,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擅自询问其他考生。

  五、笔试时间以哨声为准。第一遍哨声(8:15),考生入场、宣读笔试考场须知;第二遍哨声(8:25),发放试卷、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等;第三遍哨声(8:30),考试正式开始;第四遍哨声(11:15),提醒考生考试时间还剩一刻钟;第五遍哨声(11:30),考试结束。考生将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离开。

  六、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考场纪律。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大声喧哗,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所有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要一律关闭,并将随身携带的物品统一交到讲台上来。考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违反规定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

  201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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