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贵州安顺日报社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3)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安顺日报社党委组织考察,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考资格的。
4、在考试考察中违反纪律和作弊的。
5、其他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相关程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出现不合格的,按顺序进行递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后,由报社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间依照国家事业单位试用期有关政策待遇和报社的薪酬制度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审批工作结束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九、纪律和监督
1、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名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 界的监督。考试报名环节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2、招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考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考原则的一律实行回避。
3、严格招考纪律。对从事招考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违反《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情形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1)招考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考工作人员泄漏考试题目的。
(3)其他违反《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电话:0853-8118990、3283359
十、其他事宜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安顺日报社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53-8118990、8118968
有关表格请登陆黔网(www.qianweb.com)、安顺市人民政府网(www.anshun.gov.cn)进行下载
安顺日报社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安顺日报社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安顺日报社2011年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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