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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章丘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1-10-23 17:45  |  未知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根据章丘市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章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所应聘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专科学历考生须具有章丘市常住户口(含章丘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本科学历考生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研究生学历考生不限户籍。

  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和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缴费网站:章丘人事考试网(www.zqrsks.com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日-11月4日

  查询时间:2011年11月2日-11月5日

  咨询电话:83212220 83228400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单位和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资格初审。市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1年11月2日—6日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工商银行为指定网上缴费银行,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章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1年11月10日—13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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