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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省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1-10-30 16:10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

  2、笔试时间:2011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

  11月18日上午,考生到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按招聘类别(岗位)分别划线,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列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由人事局统一组织,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布及考察体检

  1、对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列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实施百分制,并张榜公布。

  2、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并张榜公布,如果岗位的最后一名有若干同分者,首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其次学历高者优先;仍相同者,一并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3、考察体检,由人事局、纪检委监督部门对确定的入围人员组织考察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公示期结束后不在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市人事局发放《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用 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综合类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到部门和乡镇,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 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 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人社部【2009】126号)执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市人事局 0534-7365928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 0534-736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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