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广西省龙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63名)(5)
七、考核
(一)根据计划招聘岗位的人数,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一名出现并列排名的,将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加设笔试试题,由并列排名的人员进行笔试,再以原总成绩加另行加设的笔试成绩为依据最终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并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张榜公布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工作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组,每组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时,要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审。
(二)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的,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经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对象。确实没有合格人选的,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报经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体检
(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考核结果,经龙州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由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到体检对象。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如同一岗位出现体检不合格者,经龙州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招聘机关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工作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九、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报龙州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张榜公示,同时在广西崇左市人事考试网(http://chongzuo.gxpta.com.cn)、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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