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广西省龙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63名)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2日—11月15日
报名地点: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龙州县龙州镇独山路41号)
领取准考证:2011年12月5日—12月8日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10日
为补充龙州县事业单位急需人员,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和《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崇办发〔2007〕34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中共崇左市委组织部、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定于201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笔试部分)。为确保这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2日至1993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面向原本县代课教师就读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中招聘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61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面向原本县2004年前(含2004年)辞退或自动离职的代课教师中招聘的,年龄放宽到简章发布时男性年龄在60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学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件《2011年龙州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笔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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