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下半年天津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指南(4)
16、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为90元/人,面试费用45元/人。报名笔试费用,在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1年12月7日8:00至12月14日22:00,通过开通报名缴费系统支持的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支付,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17、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18、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聘计划》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在《招聘计划》上查询。
19、是否所有岗位都要进行专业笔试?
不是。只有《招聘计划》公布的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岗位,才进行专业考试。
20、什么情况下可以递补?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由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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