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天津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考试报考须知(3)
(二)缴费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网上办理缴费手续,缴费时间为2011年12月7日8:00至12月14日22:00。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在缴费期间内每日9:00—11:30,13:30—17: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现场办理审核减免考试考务费的手续。
只有通过资格审核并缴纳或减免考试考务费的考生,方可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缴费后需注意的问题
1.报名缴费结束后,报考岗位不足1:3开考比例的考生需进行网上改报(涉及到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未接到通知的考生,其所报考的岗位已达到1:3开考比例,不能进行改报)。
改报时间:12月19日8:00—16:00。
考生须在上述时间内进行改报并随时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改报后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于12月22日统一将原缴考务费用退回缴费银行卡。
2.考生于2011年12月26日8:00至12月30日16:00登录报名缴费网址,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认真阅读上面标明的考点名称、地址、考场号、座位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如在打印中遇到问题或准考证内容有误,请及时与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3.考生参加笔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生若在笔试前遗失《笔试准考证》,可在打印笔试准考证阶段自行从网上重新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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