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简章(4)
五、待遇及相关政策
(一)选派大学生从到具体工作单位报到之月起,执行所在区县(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人员的工资、津补贴标准。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所在区县(自治县)为其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保险费用为每人每年200元。
(二)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选派到建制村的大学生关系在乡镇,工作到村,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定时间锻炼,本人优秀、业绩突出、党员和群众公认,通过规定程序,可担任村“两委”负责人。
(三)选派到建制村的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限为3年,选派到乡镇文化、劳动社保、农技、医疗卫生机构的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限为2年。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满,到建制村的,经公务员录用考察,考察合格者,由重庆市公务员局录用为公务员;到乡镇文化、劳动社保、农技、医疗卫生机构的,由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安排部署聘用考察,考察合格者,由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批准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六、纪律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明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好选派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考生的选派资格。
七、选派工作咨询
(一)涉及选派政策方面的问题咨询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市场处(电话:023—86868882、86868881)。
(二)涉及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方面的问题咨询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23—86868812、86868820)。
(三)涉及选派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调剂、公示、派遣等方面的问题,报考建制村的咨询重庆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电话:023—63897086)、重庆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电话:023—63861317、966520);报考乡镇文化、劳动社保、农技、医疗卫生机构的咨询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市场处(电话:023—86868882、86868881)。
本简章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