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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新疆考录农村警务室警务人员简章(5000名)(5)

A+ A- 2012-01-09 11:27  |  新疆人社厅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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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监督与纪律要求

  1、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考录工作全程监督。

  2、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其它

  1、公告、公示、政策解答通过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进行。

  2、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招考的主要费用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本《简章》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4、咨询、服务、监督电话

2012年新疆录用农村警务室警务工作人员笔试课表
阶段 班别 科目 学时 教师 学费
基础精讲班 综合知识 法律
 
8.5 罗红军
 
¥680
哲学
 
2.5 刘须宽
 
政治、经济 5 李霞
 
科技、文史 5 卢小平
行政管理 2.5 卢小平
公文 2 姜灵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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