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西藏从高校毕业生中补录公务员公告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总体安排部署,决定从我区高校毕业生中补录1392名乡镇公务员、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此次补录对象为报名参加2011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考试未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录人数和派遣去向
此次计划补录1392人,其中乡镇公务员486人,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400人,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506人。乡镇公务员职位和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从2011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中报考公务员岗位的考生中补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从2011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中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考生中补录。
此次补录人员全部派遣充实到昌都、那曲、阿里地区和日喀则地区西部县。其中:昌都地区606人(乡镇公务员200人、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00人、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206人);那曲地区350人(乡镇公务员100人、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00人、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150人);阿里地区200人(乡镇公务员100人、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0人、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50人);日喀则地区西部县236人(乡镇公务员86人、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0人、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100人)。具体补录计划详见附表。
三、申报补录职位
1、申报时间
申报职位时间为2012年1月13日—15日。
2、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补录职位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已报名参加2011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笔试未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可登陆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xzjyzdzx.com.cn),通过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报名系统,自愿申报补录职位。
3、注意事项
(1)此次补录不再单独组织考试。考试成绩以2011年10月15日举行的笔试成绩为准。
(2)此次申报补录职位采取本人自愿的方式,实行定向申报。考生在申报时须选择报考去向,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3)考生在申报乡镇公务员、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同时,可申报“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岗位。补录职位未予录用的,可按“三支一扶”人员岗位进行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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