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阜阳市界首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四)坚持回避 在招聘工作中,所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都要按规定回避。
二、招聘的人数、岗位及条件
详见《界首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简章》(附件1)。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27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应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处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它不符合国家规定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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