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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山东选调生面试预备通知

2012-03-16 09:35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做好面试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2年选调生面试工作拟于4月中旬在全省若干考点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山东选调生网。

  二、填报志愿

  考录计划较多的市,面试前将组织面试人员填报具体到县(市、区)的志愿,具体时间及要求由有关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三、面试前准备工作

  根据简章规定,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一般安排在面试前一天在各考点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面试前交面试考点工作人员。

  (一)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

  省内高校包括:山东大学及威海分校、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和山东省属高校。

  1、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打印版)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

  3、《山东省2012年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请所在高校有关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研究生按本科阶段担任学生干部报考,且本科、研究生不在同一高校就读的,由现就读高校学生主管部门查阅本人档案,审查无误后,签字盖章;现就读高校不能通过学生档案确认的,须由本科阶段高校确认并签字盖章。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在现场报名时已经提交《报名登记表》,面试时不再提交。

  4、《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必须是教育部或所在省、高校统一印制并加盖公章,自荐材料无效。

  5、《2012年报考山东省选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

  6、《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人员提供。通过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尚未领取资格证书的,提供成绩单原件,加盖司法考试主管部门公章。

  (二)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打印版)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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