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关于加快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意见》(苏组通〔2009〕12号)和《江苏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镇江市2012年选聘简章如下:
一、选聘对象
1、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省外“985”、“211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
3、省外普通高校生源地为江苏的应届毕业生。
二、选聘数量及结构
全市选聘大学生“村官”85名。各辖市区选聘具体数量及结构要求如下:
结构 单位 | 人 数 | 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岗位 | 村(居)委会 工作岗位 | ||
---|---|---|---|---|---|
男 | 女 | 男 | 女 | ||
丹阳市 | 19 | 10 | 6 | 2 | 1 |
句容市 | 28 | 14 | 10 | 2 | 2 |
扬中市 | 8 | 4 | 2 | 1 | 1 |
丹徒区 | 12 | 6 | 4 | 1 | 1 |
京口区 | 7 | 4 | 1 | 1 | 1 |
润州区 | 4 | 1 | 1 | 1 | 1 |
镇江新区 | 7 | 4 | 1 | 1 | 1 |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除“985”、“211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外,其他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三好学生也可选聘;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2年4月5日9∶00-4月18日16∶00。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市内调剂。
4、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4月5日9∶00-4月19日12∶00;我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进行缴费确认。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缴费确认时间:2012年4月5日9∶00-4月19日16∶00。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具体缴费注意事项见《江苏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中的报名有关事项,缴费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10-59370500咨询。
6、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自行到报名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