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2012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部署,连云港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2年全市计划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2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选聘数量及结构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中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作为选聘对象。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够如期毕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中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经院党委推荐也可作为选聘对象;
5、身体健康。
三、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3、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4、县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本市县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财政返还。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区政府所在地。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就近选择在江苏省内的省辖市考区或者在省外设立的北京、西安、武汉参加笔试。
考生在报名时要在有关信息栏内注明下列内容:
在“政治面貌”栏如实填写是否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在“学习和社会工作简历”栏如实填写担任学生干部情况、获得奖励情况和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情况。
不注明上述内容的,报名时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二)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2年4月5日9:00-4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4月5日9:00-4月19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2年4月5日9:00-4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在24小时后可通过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连云港人才网(www.lyg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