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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山东青岛李沧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2-04-18 14:28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五、体检考核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对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李沧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事业单位录取通知书》,办理派遣、调动手续,并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青办发〔2010〕13号)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加分人员情况、笔试面试成绩、拟招聘人员名单等考试相关信息均在“李沧人才网” (http://www.qdlcrc.com)上予以公布。

  3、咨询电话:0532-87610785(部分事业单位);0532-87891698(卫生系统事业单位)。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87637889。

  一般在工作时间接听电话。

  附件1、2012李沧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12年李沧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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