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2山东济南市槐荫人民医院招聘简章

2012山东济南市槐荫人民医院招聘简章

2012-04-18 17:32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三)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于报名前登录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hyhrss.gov.cn)、济南市槐荫人民医院网站(www.jnhyyy.com),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下载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贴好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专业工作经历年限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4月26日为截止日期。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根据乡镇卫生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山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有关条款,本次公开招聘一名具有推拿、按摩专业技术专长的残疾人员。具体条件详见《2012年济南市槐荫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四)资格审核

  工 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派遣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执业资格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等相关证明;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五)现场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现场缴纳考务费,工作人员发放准考证。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40元/人。

  拟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 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六)笔试成绩加分

  由我省统一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 年(指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经考核合格,此次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在资格审查后,在报名现场办理加分资格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 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 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已经通过享受优惠政策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1234  共4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