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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重庆奉节县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2012-05-02 11:35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为加强我县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民所有制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190名,其中:高中(含中职)教师27名,小学教师90名、幼儿教师70名,特殊学校教师3名,具体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奉节县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和其它条件要求详见《一览表》;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包括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选派大学生);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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