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洪泽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面试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各占50%比例以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面试前,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洪泽县政府网上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合成后总成绩,按核减后岗位实际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2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应聘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均在报考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社局网站、洪泽县政府网等有关媒体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考生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使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前3年纳入我县政府雇员队伍,按照《洪泽县政府雇员试行办法》进行管理。3年期满后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安排到县直有空编空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纳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新雇用人员的政治、业务和身体素质,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0517—87229902
县委组织部:0517-8722217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7211609
六、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7- 87222175,0517-8722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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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泽县委组织部 洪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