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六、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列入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三轮后,不再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延伸检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延伸检查只进行一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报考卫生、教育系统岗位的,确定招聘单位
报考卫生、教育系统岗位的,在体检结束后,根据其所学专业、学历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在符合自己报名条件相同职位代码的岗位中进行选择,并填写岗位确认登记表。(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和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是否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2009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2.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截止2012年9月30日,未能取得拟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的;
8.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9.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20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10.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2.经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www.kaili.gov.cn)、凯里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www.klrl.gov.cn)和凯里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属新参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岗位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同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再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属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办理其工作调动手续。
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经人事部门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按报考该职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考生全部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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