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3)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1:1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由学院组织,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考察工作由省水利厅人事处和学院共同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并按照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经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社厅和省水利厅、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手续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院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