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宁乡县职业中专招聘教师公告(3)
八、聘后管理及待遇
1、本次招聘的专业课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首聘五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如没有教师资格证的,首聘两年,两年内没有获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不再续聘。
2、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1-87881282,0731-87899568。
宁 乡 县 教 育 局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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