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工程学院公开招聘方案(2)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初审后,由教学院(部)部负责人对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科研等情况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 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达不到3:1的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面试、试教等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40%、试教占60%)。试教及综合考察的时间及具体事宜我们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到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请携带相关资料原件核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容仪表、分析能力、思维能力、知识面、职业态度等。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试教主要对考生的专业实务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五)心理测试、体检 与考察
根 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试教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人员,通过心理测试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 进入综合考察,有心理测试、体检 、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湖南工程学院2012年招聘人才相关待遇,详见附件3。
学校地址: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学校网址:www.hnie.edu.cn
联系邮箱:E-mail:rsc@hnie.edu.cn
联系电话:0731-58683613xUi
传真号码:0731-58683613xUi
联 系 人:戴静 李琨
邮政编码:411104
湖南工程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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