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昆明聂耳交响乐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2)
六、体检、组织考察
(一)体检。按照选调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进入体检人选自愿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从同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试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
昆明聂耳交响乐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从同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试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经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分别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文广体局和昆明聂耳交响乐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八、选调纪律
(一)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3.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选调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选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2.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有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3.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监督电话
公开选调工作由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组织人事处 0871-5317462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纪检监察室 0871-39600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3192326
昆明聂耳交响乐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
昆明聂耳交响乐团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doc |
昆明聂耳交响乐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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