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贵州毕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单位招聘(2)
五、考试方式及程序
此次招聘人员考试采取现场测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现场测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现场测试
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市纪委的监督下,考生到达指定考场进行现场测试,现场测试结束后,现场测试人员成绩达60分及以上人员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职位进入面试;若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2的职位,现场测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现场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现场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面试
面试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市纪委的监督下,由市安监局组织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在考官及监督员带领下,统一下井进行井下现场实地观察,升井后,考生到达指定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实地现场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程序及计分
1.面试在市纪委的监督下,采取问答式进行,考生根据现场抽签序号依次进行面试。同一职位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组织合议,各位考官独自打分。现场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计折算后达不到60分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2.计分:面试总分为100分,7位考官打完分后,计分员收取《面试评分表》汇总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余5个考官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为考生最后得分。《面试评分表》实行考官实名签字,《面试成绩单》须经主考官、监督员、计分员签字确定。
3.实地现场面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的招聘计划,按现场测试和面试的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同一职位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现场测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且现场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计折算后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血压、视力两个项目的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毕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截止2011年6月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及“毕节市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9.截止2012年8月3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材料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或经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八、聘用
经实地现场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报毕节市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经实地现场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毕节市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经考核合格后视为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012年的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结束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九、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12年毕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 毕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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