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吉首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2)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拟为聘用对象。若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笔 试、体检、考核的结果及确定拟聘对象都要分别按程序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才能进入下个程序。拟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 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安排到乡镇事业站所工作。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此次招聘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实 行6个月的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若拟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岗位分配,作自动放弃处理,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本招聘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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